温州一公司凡发现员工婚外情均辞退,合情合理但合法吗?

2023-06-15 07:16:13来源:温州晚报


【资料图】

近日,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宣扬忠于家庭、忠于夫妻爱情、爱护家庭而全心工作的企业文化,温州一家企业,乐清市合达电子有限公司发布通知,禁止公司内部已婚员工有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不良现象。通知规定,公司将对已婚员工实行严格的婚外情和出轨行为管理。凡被发现者,均做辞退处理。

这份6月9日在公司内部印发的《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在网上发酵后,引起了网友的讨论。这份通知还明确表示,希望全体员工树立正确婚爱价值观,做一个无出轨、无小三、无婚外情、无离婚的“四无”好员工。专心努力工作,创造更高、更多的人生价值,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上管理规定至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实施。有网友评论,“从发文起,这公司的三观从此是正的”“很好很正能量,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公司管得过宽了。

从网上资料查询,乐清市合达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注册资本500万。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件、连接器、接插件、模具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塑料件、冲压件、天线接头、汽车线束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此事,并不想多谈,这只是公司内部的一个通知,不想炒作,没想到能引起这么多的关注和讨论。本意就是公司觉得员工有个稳定美满的家庭,才能更安心工作,主要是希望引导、倡导职工维护好和谐的家庭环境。该通知发布后,大多数员工是支持的,目前公司有200多名员工,还没接到过员工婚外情和出轨行为的投诉和线索。

该《通知》规定是否有效?浙江大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项建挺律师表示,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不良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反道德规范,也违反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和谐、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为指引,在合法边界、合理限度之内可以充分行使用工管理权。该份《通知》合情合理,但需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后才可作为辞退员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终止的情形已作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辞退员工。故如果该公司将婚外情、出轨等不良行为作为辞退员工的依据,则应该将该规则上升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综上,如果要将该规则上升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则需要经过上述的法定程序,并且予以公示。将该规则上升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后,才可作为辞退员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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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晚报记者 陈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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